马青青,女,学号:20107265,2020级五年制小学教育(6)班学生,2023年2月21日办理了休学手续, 休学时间为2023年2月21日至2024年2月20日。休学期满后未提交复学(或休学延期)的申请。
根据教育部颁布的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41号令)第三十条和大发dafa888,dafabet888官网《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办法》第三十七条规定:“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应予退学:(二)休学、保留学籍期满,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查不合格的;”,经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和校长办公会研究,决定给予马青青同学退学处理。现以学校网站公告方式送达。
公告时间:2024年5月19日-2024年5月26日。
学生本人如对学校退学处理有异议的,可在公告期内向教务处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(联系电话:0555-8215015),逾期未提出的,学校不再受理。公告期满后,视为同意学校给予退学处理,学校将按学籍管理规定作退学处理。
特此公告。
马鞍山师专教务处
2024年5月19日